越南結婚流程
在越南結婚,麻煩的地方不是哪一關特別難, 而是兩個國家的行政系統要接得起來—— 在越南辦的東西,台灣要認得;在台灣辦的東西,越南也要認得。
這一頁把兩邊的分工攤開。看完你至少會知道: 哪一件事該在越南做、哪一件事該回台灣做、哪一個機關管哪一段。
先分清楚三個機關
| 機關 | 在哪裡 | 管什麼 |
|---|---|---|
| 越南地方政府(人民委員會/司法部門) | 越南 | 核發單身證明、出生證明等文件 |
| 越南外交部或其授權機關 | 越南 | 對上述文件做認證 |
| 我國駐越南代表機構 | 越南 | 驗證越方認證過的文件,讓它在台灣生效 |
| 台灣的戶政事務所 | 台灣 | 辦理結婚登記 |
| 內政部移民署 | 台灣 | 入境後的居留 |
機關的名稱與權責分工可能調整,實際請以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與我國駐越南代表機構的公告為準。
大致的順序
- 雙方各自準備文件。 台灣這一方在戶政事務所辦戶籍謄本與單身證明; 越南那一方在當地取得單身證明、出生證明等。
- 台灣的文件送去越南能用。 台灣核發的文件要讓越南承認,也需要經過認證程序, 方向跟越南文件來台灣是相反的。這一步很多人會漏。
- 越南的文件做認證與驗證。 先在越南當地認證,再送我國駐越南代表機構驗證。
- 在越南完成結婚登記。 依越南的規定辦理,取得結婚證明文件。
- 結婚證明做驗證。 同樣要經過認證與我國駐外機構驗證,回台灣才用得上。
- 面談與簽證。 由我國駐越南代表機構辦理,通過後取得來台簽證。
- 回台灣辦結婚登記。 到戶政事務所辦理。台灣採登記婚, 在戶政完成登記那一刻婚姻才在台灣成立 —— 在越南登記完不會自動在台灣生效。
- 入境後申請居留。 向移民署服務站辦理,之後按期延期。
最容易出事的三件事
一、以為文件只要單向處理
很多人只注意「越南文件怎麼拿到台灣用」, 忘了台灣文件也要能在越南用。 到了越南才發現手上的單身證明對方不認,只能回台重跑。
二、翻譯做在驗證之前
驗證單位認的是原文文件。先翻譯再拿去驗證,整套要重做, 而且要重跑的是國外那一段。翻譯永遠是最後一步。
三、文件的有效期沒有對齊
單身證明這類文件核發後有效期限。 太早辦好,等其他文件湊齊、面談排到的時候已經過期。 比較安全的做法是先確認整套要哪些、各自效期多長、 哪一份最慢拿得到,再從那一份往回排。
行程要抓多久
我們不給「大約幾趟、每趟幾天」的數字。
舊版網站曾經把這件事寫成一張套裝行程表 —— 那是把跨國結婚 當成旅遊產品在賣,也是我們不再做的事。
實際要跑幾趟、每趟多久,取決於文件備齊的程度、 當地機關的作業速度、以及面談的安排。 文件一次到位的案子跟來回補件三次的案子差距很大, 所以與其問要多久,不如把 文件那一關做對。
關於「謝媒」與紅娘
在越南的一些地方,介紹婚事的人收取謝禮是傳統習俗的一部分。 但要清楚一件事:
依我國《入出國及移民法》第 58 條,跨國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、 不得為營業項目。 違反者可處新臺幣 20 萬元以上、100 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連續處罰。
所以不論那筆錢在當地叫什麼名字、由誰代為支付, 只要它的性質是「為了促成這樁婚事」的報酬,在台灣就是違法的。 本站不介紹對象、不安排相親、不收取媒合報酬,也不代付這類費用。
要查最新規定,問這些單位
-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與我國駐越南代表機構:文件驗證、面談、簽證
- 各地戶政事務所:結婚登記、單身證明、戶籍謄本
- 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:入境後的居留與定居
這些諮詢都是免費的,而且只有它們的答覆對你的個案有效力。